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川1112綜執(zhí)處〔2025〕196號 |
處罰名稱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冠英鎮(zhèn)小琴藥店未遵守藥品經(jīng)營管理規(guī)范和銷售未取得藥品批準文件生產(chǎn)的藥品案 |
處罰類別 |
沒收非法財物 |
處罰類別2 |
罰款;警告 |
處罰事由 |
未遵守藥品經(jīng)營管理規(guī)范和銷售未取得藥品批準文件生產(chǎn)的藥品案 |
處罰依據(jù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、第二款、《川渝藥品醫(yī)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(guī)則》第十一條第二項、第六項 |
行政相對人名稱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冠英鎮(zhèn)小琴藥店 |
行政相對人代碼_1 (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) |
915111********1C5X |
行政相對人代碼_2 (組織機構代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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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3 (工商登記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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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4 (稅務登記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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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5 (居民身份證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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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姓名 |
劉益 |
處罰結果 |
1、沒收“骨痛寧膠囊”38瓶(標識“2023年5月28日”17瓶、標識“2023年10月28日”21瓶);
2、罰款:50000元(大寫:伍萬元整)。 3、警告 |
處罰決定日期 |
2025/8/21 |
處罰機關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 |
當前狀態(tài) |
正常 |
地方編碼 |
511112 |
公示期限 |
無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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