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行政處罰公示川1112綜執(zhí)處〔2025〕170號(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怡和藥店) |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8-28 16:51
來源:五通橋區(qū)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 字體: 特大 大 中 小 顏色:紅 綠 藍 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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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川1112綜執(zhí)處〔2025〕170號 |
處罰名稱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怡和藥店未按處方調(diào)配藥品和價格違法案 |
處罰類別 |
警告 |
處罰類別2 |
沒收違法所得 |
處罰事由 |
未按處方調(diào)配藥品和價格違法案 |
處罰依據(jù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三十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(guī)定》第十三條 |
行政相對人名稱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怡和藥店 |
行政相對人代碼_1 (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) |
915111********JN4E |
行政相對人代碼_2 (組織機構代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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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3 (工商登記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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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4 (稅務登記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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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5 (居民身份證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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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姓名 |
李一霞 |
處罰結果 |
1、警告。 2、沒收違法所得:人民幣19元(大寫:壹拾玖元整) |
處罰決定日期 |
2025/8/22 |
處罰機關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 |
當前狀態(tài) |
正常 |
地方編碼 |
511112 |
公示期限 |
無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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