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行政處罰公示川1112綜執(zhí)處〔2025〕166號(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特翔鄰醫(yī)療器械有限公司) |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8-28 16:49
來源:五通橋區(qū)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 字體: 特大 大 中 小 顏色:紅 綠 藍 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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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川1112綜執(zhí)處〔2025〕166號 |
處罰名稱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特翔鄰醫(yī)療器械有限公司未向供貨商索取銷售憑證和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案 |
處罰類別 |
警告 |
處罰類別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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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事由 |
未向供貨商索取銷售憑證和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案 |
處罰依據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條、《醫(yī)療器械監(jiān)督管理條例》第八十九條 |
行政相對人名稱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特翔鄰醫(yī)療器械有限公司 |
行政相對人代碼_1 (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) |
915111********LX2Q |
行政相對人代碼_2 (組織機構代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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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3 (工商登記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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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4 (稅務登記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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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5 (居民身份證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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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姓名 |
余強 |
處罰結果 |
警告 |
處罰決定日期 |
2025/8/20 |
處罰機關 |
樂山市五通橋區(qū)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 |
當前狀態(tài) |
正常 |
地方編碼 |
511112 |
公示期限 |
無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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